有这样一群坏分子,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或以帮忙为由向患者伸手要钱,或对医务人员、医疗机构进行敲诈。这些人,被媒体称为职业“医闹”。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3年12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这些职业“医闹”。
职业“医闹”必须重拳打击,原因有三。其一,他们怂恿、操纵患者及其家属采用非法方式甚至是过激方式维权。其二,他们直接组织、参与扰乱医疗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其三,从更广泛的影响来看,他们四处释放非理性情绪,大肆宣扬非法治方式,已经成为医患纠纷处理走上法治轨道的“绊脚石”。
应该说,患者感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而申诉、维权,是合理合法的。但是,维权应该依法进行,这是法治社会处理矛盾纠纷的基本原则,也应该成为每一个公民的共识。驱邪,就是扶正。在我们积极倡导依法维权、努力推动医患纠纷处理走上法治轨道的今天,职业“医闹”这块“绊脚石”,必须搬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