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浙江省卫生厅在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说明会上表示:在月底前,全省所有地市(除杭州外)将全面启动医改,共涉及40家市级公立医院。这其中就包括宁波的部分医院。
记者从宁波市卫生局了解到,宁波市级医院改革将从12月28日起正式实施。改革后,市民去看病时,药品因为零差价销售会便宜,但诊疗费将上涨。
对于今后看病究竟是会便宜还是贵,业内人士的分析是不一定:服药患者医药负担将减轻,但需住院和手术的部分患者负担则会适当增加。
诊疗费上涨12元
对患者来说,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后,感受之一就是“挂号费”上涨了。
原先市级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3元,副主任医师7元,主任医师9元。
现在挂号诊疗费调整为门诊诊查费,由药事服务成本、挂号费和诊查费三部分组成,费用分别为普通门诊15元,副主任医师19元,主任医师21元。
宁波市卫生局表示,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彻底破除医院“以药补医”的不合理机制,同时合理调整长期处于低位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让其体现医务人员应有的劳务价值。
这次改革涉及医院包括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康宁医院等7家市级三甲公立医院,解放军113医院也将参照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执行。
药价便宜15%,2000元以上高值耗材零差价
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同时,市级医院药品将实施零差价销售。这意味着患者配药将比以前便宜15%左右,甚至更多。
宁波市卫生局表示,根据原有的政策规定,医院采购药品后,允许按进价的15%左右加价销售,这个差价作为医院药物采购、储存、调配过程中的成本及利润。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宁波市级医院平均药占比约为48%左右,零差价将消除医院从药品收入上获利的动机。
而本次改革后,市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药品零差价是全国卫生部门的规定动作,为有效降低手术病人的医疗费用,宁波市卫生局还主动向高值耗材开刀,规定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对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高值耗材也实施零差价销售,此举在浙江省尚属首例。
药费下降,住院手术费用可能上涨
这么有涨有降,那么公立医院改革后,患者去市级医院看病究竟是更便宜了还是更贵了呢?
业内人士分析,患者不同的治疗方案会有不同变化。服药患者医药负担将减轻,需住院和手术的部分患者医药负担将会适当增加。
宁波市卫生局举了两个病人的例子: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李某
长期服用络活喜(氨氯地平5mg×7粒)和科素亚(氯沙坦钾100mg×7粒)控制血压,在某市级医院配一个月药量(各4盒)。
医改前需支付药费384.4元;
医改后需支付药费328.4元,减少56元,降幅14.6%。加上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15元,扣减原普通挂号及诊疗费3元,实际增加12元诊查费,与药费冲减,则李某在市级医院就诊,医改后比医改前实际少支付44元,降幅11.4%。
急性阑尾炎患者张某
在医作阑尾切除手术,医改前,需支付医疗费用6395元,其中药费2920元,手术费1009元,治疗费263元,护理费61元;
医改后,需支付医疗费6671.95元,其中药费2482元,手术费1412.6元,治疗费381.35元,护理费182元,共增加276.95元,增幅为4.3%。
宁波市卫生局建议广大常见疾病的首诊和慢性疾病的常规配药到基层医院,疑难疾病则到市级医院就诊。
2014年宁波卫生局其他改革项目
1、实施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
在部分市级医院中,选取70余种疾病,对诊疗全过程的基本费用实行包干收(付)费。通过试点改革,将单病种的平均费用在现有水平上降低10%左右,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公布。
作者:周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