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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二批适时扩大 旧有商业模式被重塑

2019-05-20 13:24:06 来源:赛柏蓝

▍4+7将持续推进并适时扩大

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供应及医疗救助等工作汇报。

在药品集中采购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有评论指出,这意味着,在下一轮国家带量采购中,试点区域有可能扩大。

4月1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评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金额超预期,有关政策基本落实,如医保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等,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就此,陈金甫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根据试点评估的结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完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评论称,过去 5 个月,4+7试点城市药品集采全面落地,预计今年随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数量进一步增加,集采品种及覆盖范围将会扩容。

▍带量采购压缩中间环节

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逐步扩大以及进一步推进,带量采购的效应将逐步凸显。

主持本次采购的试点办、联采办总结表示:这次集中采购,给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显现了三大效应——仿制药替代效应、大幅降价效应、原研药专利悬崖效应。

可以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大幅降价效应。

对于中选药品的大幅降价,陈金甫表示,这是局部地区试点产生的必然现象——“4+7”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96%,显然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这说明确实存在着药价虚高。

2018年12月8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答记者问》,针对12月7日带量采购的拟中选结果,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就大幅降价,国家医保局作出回应: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了较小的部分。因此,拟预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

▍旧有医药商业模式被重塑

2018年12月下旬,医保局相关领导在一次讲话中表示,中国有上万家物流企业,在整个销售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附着了一系列的利益链,这些利益链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无端费用,滋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从数据来看,一个医药企业药的生产成本,原研药占10%左右,出厂的费用占终端费用20%左右,中间的费用成本占60%-80%,整个药品团队更多的是在做营销,而不是做制造,这就是中国医药行业的现状。

确实,对于药价虚高,有不少分析指出,现在药品的最终消费价之中,医生、医院、医药代表的费用,要占到55%左右。剩下的45%,才是生产成本、配送费用、上缴税金、投资回报。

可以说,4+7对于中间环节的挤出效应已经在逐步显现,自4+7中选结果公布后,不时有药企传出调整销售团队的消息——很多跨国公司都在密集进行人事变动,因为需要压缩成本。

据赛柏蓝了解的消息,由于一般的医药工业企业,产品有限,为个别产品建立庞大的全国性队伍成本极高——1个医药代表平均成本60万,也就是说一千个医药代表就是6亿的成本。

还有消息显示,日前,某知名国内企业发布内部通知,全国只保留100余家财务合规代理商,其余的停止发货,有知情人向赛柏蓝反馈,这家药企代理部已经解散。

有评论指出,已经发轫的4+7替药企部分切掉了代理商这一环节,随着国家带量采购全面铺开,这种情况或会加剧。

政府相关方面也表示,希望通过4+7带量采购,促进一批不合格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关闭,提高医药市场、医药生产、医药物流的集中度。

对此,百洋医药集团董事长付钢评论称——4+7压缩药价,结合两票制、反贿赂、税务改革等政策,商业化将重新变成高门槛行为。

(注: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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