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大咪
继此前大咪分享的两个省份之后,河北省也开启了4+7中选药品的摸底统计!
据MRCLUB多位河北小伙伴们反馈,河北省医保局联合河北省卫健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已下发各医院4+7中选药品调查统计的通知!
河北省这次调查统计和内蒙4个试点城市不同,河北省调查统计范围面向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范围包括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的25个品种,统计2018自然年内使用量,以及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预估使用量(原则上不能低于2018年度使用量),并于6月5日前网上统计上报,而各市将于6月6日前汇总上报省医保局。
带量采购60%!
按照文件说明,将按照上报总量的60%确定本轮集采的采购量,各级医院必须按照确定的集中采购量来确保集采药品的优先采购和使用。
按照预估时间区间,很多小伙伴们认为,预计河北可能于7月份将开启跟进4+7的试点工作,不过具体时间还请关注官方通告。
“4+7”将扩大范围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3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7”带量采购还会进一步扩大范围,向全国推广,这项工作还要做下去。
去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
此后,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
3月20日,沈阳、大连、上海等统一执行4+7国家集中采购结果,4月16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4月1日,11个城市试点实施工作全部启动,截至4月14日24时,已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