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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胎儿疑因羊水栓塞双亡 家属质疑诊疗过程

2014-09-16 13:27:4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9月10日,对高埗镇做生意的邓红华一家来说,是一个悲痛的日子。这一天,他29岁怀有5个半月身孕的妻子熊鄂花感觉身体不适,独自到高埗医院检查。入院仅3天后疑因“羊水栓塞”而亡,其体内胎儿也未能存活。家属对院方用药及诊治过程等问题产生异议,昨日院方对此作出回应:该院临床初诊认为该孕妇是“羊水栓塞”致死。孕妇入院前羊水已破裂,医院竭尽全力抢救,最终回天乏术,“家属若对医院用药及诊疗过程存疑,可通过尸检和法律程序解决。”

家属:对此结果难以接受

家属介绍,29岁的熊鄂花和35岁的丈夫邓红华都是湖北人,之前已经有一个孩子。9月10日凌晨3时许,怀有5个半月身孕的熊鄂花睡觉时突然阴道流液,被单浸湿,随即小便失禁。熊鄂花上午独自从家里步行20分钟来到高埗医院。到医院后,医生给她做了B超、心电图、抽血等一系列检查后,告诉她羊水已破裂导致其阴道流液。医生还告诉她,羊水破裂,胎儿太小无法保全,只能流产保大人性命。随后熊鄂花被推进了产房。据守在产房外的妹妹熊春花称,11日,医生给姐姐吃了一粒流产药后,姐姐突发高烧,医生给她打了退烧针后,让她洗了个澡,继续住院观察。12日医生又给姐姐吃了一粒流产药,这期间姐姐呕吐不止。大概13日凌晨约4时许,姐姐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心跳骤停、嘴唇发紫、脸色发白。经抢救无效,熊鄂花和胎儿被宣告死亡。家属和亲友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他们对医院的用药及诊治过程等问题产生异议。

院方:初诊为“羊水栓塞”

家属出示的高埗医院《死亡诊断书》上显示:1、胎膜早破;2、孕4产1宫内孕22+周单胎难免流产;3、羊水栓塞;4、D IC;5、多器官功能衰竭。高埗医院曾副院长表示,院方诊断明确,选用药物流产符合诊疗规范。另外,在治疗过程中突发心跳、呼吸骤停,经全院及院外专家参与积极抢救,救治过程也符合规范。曾副院长认为熊鄂花死因是“羊水栓塞”的可能性比较大。她说,羊水栓塞是指羊水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后引起患者肺栓塞、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一个综合征,是产科极为罕见的一种急症,发生迅速、凶险,死亡率高达60%-80%,且无法预测和预防,是医学上的一大难题。她说,“这种病发病率极低,治愈率更低,抢救成功是微乎其微”。

专家说

暂未看出院方问题

市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萧丽娟认为,该孕妇怀孕仅5个半月,不符合顺产程序,“因为胎儿还小,没有羊水,会影响和感染小孩子生长发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都不主张保胎,保胎也没有意义”。其次,孕妇服用的2粒“复方米非司酮35m g”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这种药是人流药物,它的作用只是促进刺激,把胎儿早日排出来。再说2粒药剂量也是非常小的,跟死亡没有必然的联系。”萧丽娟说,孕妇死亡的诱发因素很多,羊水破裂、孕妇身体是否受到感染都是,“还有孕妇本身有无其他疾病,诱发因素恶化也有可能导致孕妇死亡。”她说,羊水栓塞的孕妇高危风险往往比正常人要高。羊水栓塞是产科最严重的并发症,死亡率非常高,这是产科医生最不愿意碰到的问题。所以建议孕妇要定时做好产检,避免风险。

部门说

卫生局将展开调查

“家属若对诊治过程及死因有异议,可申请尸体解剖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死因,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曾副院长表示,昨日家属已委托他们联系第三方鉴定机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鉴定,“待30个工作日后,鉴定报告就可以出来了。”事件引起了东莞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该局回应称,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介入此事件,并正在展开调查。是否是医疗事故,必须等待尸检结果出来,死因查明后,再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

院方讲述过程

9月10日

AM 0 9:2 0

患者因“停经2 2 +周,阴道流液6 +小时”入院。入院后,院方给予患者各项完善的常规检查、给抗菌素预防感染治疗,但当时患者阴道流液已在6个小时以上,再加上胎膜已破,胎儿孕周小,流产已不可避免。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医生决定对其进行自然流产。

9月11日

上午

医生查房时发现,患者阴道流液已超过2 4小时仍无产兆,建议给予“复方米非司酮35mg”口服二天,家属认同此治疗方案。

11日、12日

服药后,患者病情稳定,自觉无胎动感,无阴道流血流液。

13日

PM 12:0 0

患者出现宫缩,随后值班医生对其阴查,发现宫口开大1 +cm,胎膜已破。

13日

PM 12:50

将其送入产房观察。

13日凌晨

AM 0 3:55

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院方立即床边抢救,同时启动医院产科抢救小组及东莞市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专家成员参与抢救。

13日

AM 0 6:3 2

最终抢救无效宣布死亡。该院经初步临床诊断认为,患者死因为“羊水栓塞”。

(原标题:疑因羊水栓塞 孕妇胎儿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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